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邢台市小伙齐奎勇和女友去民政局登记结婚,发现户口本婚姻状况栏上注明“已婚”。为证明自己未婚,小伙多次到派出所、民政局奔走,但却发现要想证明自己未婚成了一个难题。民政局表示出具未婚证明难度非常大,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他已婚,才能证明他未婚。
“被已婚”显然是户籍工作人员的错,这种错本来就该由政府部门来承担。但在现实中,却是由公民自己承担,并且面临着根本无法破解的困局。不仅民政局和派出所互相踢皮球,而且开出的尽是“馊主意”。人家根本就没结婚,竟然要人家先办理离异或者丧偶。其实,证明一个人未婚也简单,一方面是深入群众了解实情;另一方面是翻阅档案。然而,这两种途径都没有工作人员去做,因为工作量大。
结婚是公民的人生大事,为何在政府工作人员眼中,竟然变得如此微不足道?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,民政局居然给出一个非常荒唐又可笑的理由,假如小伙子真的已婚,那他的“妻子”可能在全国任何一个地方,只有当全国各地的民政局都排除他已婚,才能证明他未婚。在我看来,这话还只说“对”了一半,如果他的“妻子”在国外呢?是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要开出证明,排除他已婚?
门难进,脸难看,这些弊病已经说过N年了,却依然存在于各个部门中。当纳税人缴了税却无权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懒政说“ 不”,这种情况注定还将存在N年